加司法部:孟晚舟涉欺詐 應被引渡美國

【新唐人亞太台 2020 年 01 月 13 日訊】華為財務總監孟晚舟引渡一案即將再次開庭。加拿大司法部向法庭提交文件表示,美國對孟晚舟涉嫌銀行欺詐的指控,符合引渡條款裡的「雙重犯罪」原則。外界評論認?,加拿大司法部的立場沒有動搖,孟晚舟難逃被引渡的命運。

中國科技公司華為財務總監孟晚舟引渡美國一案,將於本月20號再次開庭。

據美聯社報導,加拿大司法部在週五(10號)遞交給法庭的文件中表示,美國司法機構指控孟晚舟的罪名,其實質是涉嫌銀行欺詐。而這種行為在尋求引渡的美國屬於犯罪,在加拿大也屬於犯罪,符合引渡條款裡的「雙重犯罪」原則。因此,孟晚舟應當以涉嫌欺詐罪名從加拿大引渡到美國。

旅美時事評論員 鄭浩昌:「其實,美國在去年正式提出引渡孟晚舟的請求、並且附上相關指控的時候,就已經做足了功課,所以孟晚舟這個雙重犯罪是完全立得住腳的,關鍵是要看加拿大的司法部在中共報復的高壓下,能否不為所動。現在看,加拿大司法部的立場沒有動搖,所以孟晚舟這回基本上是難逃被引渡的命運了。」

前年底,加拿大警方應美國方面的要求,在溫哥華國際機場逮捕了華為創始人任正非的女兒、華為副總裁孟晚舟。孟晚舟被控涉嫌銀行欺詐,在華為與伊朗的相關業務上誤導銀行,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制裁禁令。隨後,中共立即進行報復,抓捕兩名加拿大人,大搞「人質外交」,對加拿大進行脅迫,要求釋放孟晚舟。

去年1月份,美國方面向加拿大正式提出引渡孟晚舟的請求。11月,孟晚舟的律師團隊辯稱,加拿大當時並沒有參與美國對伊朗的制裁,因此她的行為在加拿大不屬於違法,不合乎「雙重犯罪」原則,要求加拿大停止孟晚舟引渡案。

不過,依據加拿大司法部向法庭遞交的文件,實際上,孟晚舟被美國指控的罪名是多次向匯豐銀行(HSBC)做不實陳述,涉嫌銀行欺詐。而這在加拿大同樣也是犯罪行為。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碩士 賴建平:「事實上,美國追究孟晚舟責任的最重要的依據就是這個問題,就是你當時欺詐了匯豐銀行。任何一個人欺詐任何一個銀行,可以有很多的目的和動機。只要你欺詐了銀行,都可以構成這個犯罪。所以當時孟晚舟的律師提出的抗辯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匯豐銀行及其美國註冊的子公司在2010年至2014年間曾處理香港星通科技公司(Skycom)的融資,總額超過一億美元。匯豐向孟晚舟查詢華為與星通的關係,孟晚舟明知星通是華為控制的子公司,卻刻意隱瞞,涉嫌誤導及詐騙銀行,使其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制裁禁令。

賴建平:「欺詐銀行,就是說你只要向銀行提供了一個不實的陳述,撒謊、欺騙,那麼你就已經構成欺詐。這是一個普遍的罪名,在西方很多國家,欺詐銀行都構成犯罪。」

加拿大司法部指出,孟晚舟的欺詐行為在加拿大足以被起訴犯罪,符合引渡到美國的「雙重犯罪」要求。

賴建平:「司法部做出了一個非常中規中矩的基本法律判斷。滿足了這個雙重犯罪的條件,又符合加拿大和美國之間的引渡條約,那麼所有的法律上都通的,沒有障礙,所以我相信,加拿大最終會把孟晚舟引渡到美國。」

本月20號至24號,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將再次就孟晚舟案開庭,進行新一輪的引渡聆訊。此前有報導指出,如果孟晚舟最終被引渡到美國,將面臨「串謀詐騙多家金融機構」的指控,每項指控的最高刑期為30年。

新唐人記者 陳漢 李謙 周天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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