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燈泡命案更一審宣判!兇嫌王景玉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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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唐人亞太台 2020 年 01 月 21 日訊】2016年3月,三歲女童小燈泡命案引發台灣輿論痛心與震驚,隨機殺人的嫌犯王景玉,一、二審都依被鑑定 罹患思覺失調症,判無期徒刑,今天,高等法院更一審時進行「補充鑑定」,仍判王景玉無期徒刑。

    台灣高等法院刑庭發言人 王屏夏:「王景玉,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雖然罹患思覺失調症,但是在犯案前有週密的規劃,準備,犯案時又刻意等候最佳時機,挑選幼小女童下手,他的辨識能力以及控制能力非但沒有喪失,跟正常人相比也沒有顯著降低,因此並不適用刑法第十九條不罰或者減輕其刑的規定,日後如果能夠經過適當的治療,醫治,以及心理輔導,仍然可以有相當程度的改善,還沒有判處極刑,永遠隔絕於社會的必要。」

    剛當選時代力量不分區立委的王婉諭,之前出庭時表示,哽咽稱社會安全網未建立、而且王景玉無病識感,希望判王景玉死刑,「讓每位小孩有平安長大機會」,但王的律師團稱王是精神障礙者,不應判死刑;高院更一審今仍判王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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