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政法委原副秘書長李運峰被查 曾迫害法輪功

【新唐人亞太台 2021 年 09 月 25 日訊】中共紀監委週三(22日)通報,西藏自治區政法委原副秘書長 李運峰,因嚴重違紀違法,被立案調查。據《明慧網》報導,在他任職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遭到嚴重迫害,「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正在追查其相關責任。

通報稱,李運峰違規使用公車,違規佔用單位週轉房,違規發放津補貼,接受宴請、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便利,在幹部職務晉升、崗位調整、工程項目承攬、企業經營、車牌辦理等事項上?他人謀利,收受財物和鉅額賄賂;干預插手行政許可活動和司法活動。

李運峰,1984年8月起就在西藏公安廳工作,曾任西藏公安廳四處副處長、經偵總隊總隊長、出入境管理局局長、交通警察總隊總隊長;2012年1月起,調任西藏林芝地區,任林芝地區公安處黨委副書記、處長;2015年1月起,任西藏林芝地區政法委書記、地區公安處黨委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2017年9月起,任西藏政法委副秘書長;2021年4月,被免職。

據《明慧網》報導,1999年迫害發生前,拉薩法輪功學員曾在布達拉宮前煉功,場面祥和。

明慧資料統計,九九年七月到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西藏至少有法輪功學員紮桑被迫害離世。趙隆志、羅娜夫婦等六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三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三十多人次被綁架。

李運峰被「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為參與迫害的主要責任人之一,正在追查其相關責任。

新唐人電視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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