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通傳法參考歐盟作法 擬加強透明度與救濟機制

翁柏宗指出,歐盟2020年底提出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 Act, DSA)草案,DSA則聚焦透明性與使用者救濟權利2點,透明性意謂平台如果下架相關訊息必須告知民眾理由、也要把下架訊息集中在某個網站讓民眾檢視、也要公布相關條款規範,並定期發布透明度報告等。 資料照。(圖/翻攝自NCC官網)

【新唐人亞太台 2021 年 10 月 13 日訊】NCC表示,數位通傳法草案目前還在研擬中,將參考歐盟數位服務法(DSA)方向,擬加強平台業者的透明化機制,也會朝向提供使用者救濟制度方向,以確保使用者權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過去曾送出數位通傳法草案版本,在2018年一讀通過,但是因為屆期不連續後來並未完成立法。NCC目前正在草擬數位通傳法草案,主要包括平台業者負擔責任、介接網路內容規範到其他部會與相關程序跟救濟問題等3部分。

NCC今天(13日)舉行例行記者會,媒體關注數位通傳法草案方向與內容。

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表示,NCC會參考歐盟DSA跟其他國家立法狀況,目前草案尚未提出,也還沒排到委員會討論。歐盟過去規範數位服務的法規,主要是2000年生效的電子商務指令(ECD),ECD訂有避風港條款,平台業者可能希望免責,因此只要接到民眾申訴或主管機關告知,就可移除平台上訊息,歐洲民眾則擔心產生寒蟬效應。

翁柏宗指出,歐盟2020年底提出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 Act, DSA)草案,DSA則聚焦透明性與使用者救濟權利2點,透明性意謂平台如果下架相關訊息必須告知民眾理由、也要把下架訊息集中在某個網站讓民眾檢視、也要公布相關條款規範,並定期發布透明度報告等。

翁柏宗解釋,DSA在使用者救濟權利部分,民眾如果被下架訊息,可以透過內部提出異議、外部申訴等救濟方式,確保權益。

486團購網執行長「486先生」陳延昶日前因發表支持台灣獨立的貼文被停權,臉書當時表示涉及仇恨言論、違反臉書社群守則而刪除。翁柏宗表示,平台除了人工智慧技術檢視內容之外,可能也會希望找在地的人協助檢視,或跟其他第三方團體合作等,都是可能方向。

此外,翁柏宗強調,數位通傳法與媒體與平台議價議題是2件事,數位通傳法草案也不會有議價相關規範。媒體與平台議價部分目前還在搜集各方意見,也還在進行產業調查。

NCC主委陳耀祥日前在立院受訪表示,目前數位通傳法草案在內部討論中,希望年底前有機會可以把草案提到NCC委員會中討論。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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