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六四集會案 黎智英遭判13個月.李卓人1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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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唐人亞太台 2021 年 12 月 13 日訊】來關心,香港法院今天(13日)對去年的「六四」集會案宣判,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判刑13個月、前香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12個月、立場新聞前記者何桂藍6個月。另外,先前在同案中認罪的5名被告,今天也各被法院判處不同刑期,其中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判刑14個月、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被判4個月零兩週等。黎智英今天呈上親筆寫的陳情信,表示如果悼念六四有罪,就讓他受罰,與亡魂共同承擔追尋真善與公義的責任。而身為律師的鄒幸彤,則在審判中代表自己,她說即使有更嚴苛的法律和打壓,燭光也會一直燃點下去。何桂藍也說,今天的判刑是對所有去年六四曾現身維園的港人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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