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前政協主席王富玉判死緩 曾迫害法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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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唐人亞太台 2022 年 01 月 18 日訊】中共天津第一中級法院,週一通報,貴州省前政協主席 王富玉被判死刑,緩期兩年。

    法庭指控王富玉1995到2021年間,利用擔任中共海南省瓊山市委書記、市長,三亞市委書記,海南省委副書記、海口市委書記,貴州省委副書記、省政協副主席、主席等職務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私利,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4.34億餘元。

    王富玉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王富玉去年2月21日被調查,10月13日被起訴。

    今年1月16號,中共反腐專題片《零容忍》第二集《打虎拍蠅》,王富玉出鏡認罪。

    王富玉:「不知道要錢幹什麼,我吃喝不愁啊。你要錢幹什麼,埋你啊!」

    另據《明慧網》報導,王富玉在任職期間,對葉少學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判刑、迫害負有責任。

    王富玉還作為遭惡報的中共官員,被點名。

    新唐人電視 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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