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軍官共諜案獲緩刑 檢認不合理、提起上訴

空軍退役少將錢耀棟、陸軍退役中校魏先儀,遭控為中共企圖吸收軍人發展組織。一審台北地院日前判2人緩刑。台北地檢署認為,判決緩刑不合理且違背法令,日前提起上訴。示意圖。(圖/GettyImages)

【新唐人亞太台 2023 年 02 月 03 日訊】空軍退役少將錢耀棟、陸軍退役中校魏先儀,遭控為中國企圖吸收軍人發展組織。一審台北地院日前判2人緩刑。台北地檢署認為,判決緩刑不合理且違背法令,日前提起上訴。

全案緣於,檢調偵辦一起共諜案時,查出中國情報工作人員謝錫璋,藉由香港商人來台經商名義,涉吸收多名現役、退役軍官來發展組織,進而伺機刺探軍情。

檢調調查,民國92年間謝男認識魏先儀,輾轉認識錢耀棟;另,謝男來台期間曾接觸時任空軍作戰指揮部中將指揮官的張哲平夫婦。台北地檢署偵辦後,去年6月起訴魏先儀、錢耀棟,案件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今年1月宣判。

判決指出,2人均為領有國家俸祿的退役軍官,罔顧國家忠誠,多次邀約現役、退役軍官與中國情報工作人員接觸來發展組織,且魏先儀行為屬既遂,錢耀棟為未遂,雖未實際損害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仍造成一定程度危險。

合議庭認為,2人沒有前科,自白犯罪,考量所犯國家安全法宣告刑為2年以下,判魏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須支付公庫新台幣60萬元,上法治教育課程6場;錢耀棟判刑1年,緩刑4年,須支付公庫30萬元,上法治教育課程3場。

台北地檢署上訴理由指出,2人偵查中不認罪,審判時改認罪,不符緩刑量刑標準,且一審認定檢方未舉證犯罪利益,但偵查中查知2人接受中國情報工作人員、另案被告謝錫璋(高雄地檢署發布通緝)的招待種類,判決認事用法於法不合。

上訴理由表示,謝錫璋所涉的高雄高分院另案判決中,其中一名張姓既遂犯判刑3年10月,與本案判決結果差異甚大,顯然判緩刑不合理,應有改判必要。

至於謝錫璋所涉另案部分,高雄地檢署108年間偵辦時,謝男已潛逃出境,雄檢對他發布通緝,並起訴海軍退役軍官張培凝及何忠枝。一審依國安法判張男3年10月,何男10月;二審高雄高分院去年10月維持原判,其中何男獲緩刑4年。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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