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紅燈得先停再行駛 屏東警半月開逾50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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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唐人亞太台 2023 年 07 月 05 日訊】車輛要通過閃紅燈,依規定,必須先暫停再行駛,但是很多騎士經過屏東市的信義路與忠孝路口時,幾乎都直接騎過,半個月下來,警方已經開出超過50張罰單。

    騎過沒有紅綠燈的路口卻被攔了下來,機車騎士還一臉懵,不知道自己哪裡違規。

    警方 vs. 違規騎士:「閃光紅燈要停車再騎。」

    附近居民:「騎很快就過去了,(這個路口要先停)對,像這樣都沒看直接騎,警察就會攔了。」

    這裡是屏東信義路與忠孝路口,原來這裡有個閃光紅燈,依照規定必須先暫停再行駛,但幾乎都被機車騎士忽略,半個月下來,警方已經開出超過50張罰單,而這個路段今年已經發生5件車禍。

    屏東分局第五組組長 蔡鴻哲:「其中三月份在林森路與仁德路口,發生一件A1(死亡)交通事故,主肇因亦為閃紅燈未停等,(全屏東)迄今共取締無號誌路口,未停等412件。」

    ????????????其他機車騎士:「你要停下來腳放下來,才能走。」

    屏東警方因應交通大執法,針對行人用路權加強取締,排定閃光紅燈的攔查勤務。但停等線離路口有一段距離,民眾質疑先停再騎真的很奇怪,還有遭罰騎士直接嗆聲。

    警方 vs. 違規騎士:「一個月以內要繳,下次要注意一點,我不會去繳啦,我不會繳這個。」

    違規是事實,但部分民眾還是希望重新勘查,或是直接設置紅綠燈。

    新唐人亞太電視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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