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東錦當選無效之訴遭駁回 關鍵7證人:未幫忙賄選

【新唐人亞太台 2023 年 07 月 21 日訊】苗栗地檢署去年偵辦縣長鍾東錦的大湖鄉聯合競選總部主委陳姓男子,夥同選民丘姓女子、林姓男子現金買票案,陳、丘、林3人都被苗栗地方法院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判決有罪。檢方另對牽涉此案的縣長鍾東錦,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苗栗地院審理辯論終結,今天(7月21日)下午宣判,因傳訊7名關鍵證人皆表示,沒有幫鍾東錦賄選,因此駁回苗檢所提當選無效之訴。

鍾東錦律師團表示,經傳喚多位證人到庭接受詰問,聲請調閱相關卷宗比對,針對丘姓關鍵被告接受調查局詢問之七個多小時錄音做成譯文,但丘姓被告在過程中67次提及並未幫鍾東錦買票,嗣後再經苗栗地方法院審理並陸續傳喚7名關鍵證人,每人皆表示並未幫縣長賄選,且在陳姓被告及丘姓被告涉嫌之刑事案件中該刑事判決亦明確認定陳姓、丘姓被告並未幫鍾東錦買票,苗栗地方法院法官今日宣判,駁回檢察官及徐定楨所提對苗栗縣長鍾東錦當選無效之訴。

鍾東錦委託律師饒斯棋表示,鍾東錦縣長在競選期間,為了服務鄉親,在每個鄉鎮市都獨立設立競選總部,而各總部之成員皆尊重地方領袖意見,在大湖鄉係受傅姓鄉長候選人之請託組成聯合競選總部,包含主委以下之全部幹部,均由傅姓鄉長候選人所委託,而涉嫌賄選之陳姓主委,並未與鍾縣長熟識,2人更無直接連繫管道。苗栗地檢署以陳姓主委所涉及其他候選人賄選案件,就直接對鍾縣長提出當選無效之訴,證據薄弱且理由實屬太過牽強。 

饒斯棋律師指出,感謝苗栗地方法院法官依據證據作出公正的判決,駁回苗栗地檢署及徐定楨所提出當選無效之訴,也呼籲檢察官本案既經刑事庭與民事庭共6個法官認定鍾縣長並無任何賄選情事,更應尊重苗栗縣44萬3908名選民之民主選舉結果,不要再上訴。另,在法院審理過程中檢視本案調查官所為的詢問程序,可輕易看出,幾乎完全違背刑事訴訟法所規範之程序正義,更愧對作為一個司法人員的良心,為避免將來民眾再受此不當之違法對待,日後正式接到判決書,也不排除再與律師團研議,告發追究調查官員涉嫌不當取供,以及威逼、恐嚇被告或證人之責任。

苗栗縣長鍾東錦今日因有公務在身,並未出席聆聽判決,針對當選無效之訴,表示已全權委託律師團處理,未來也將以縣政事務和鄉親需求為第一優先。

(新唐人亞太電視 陳彥如 林沛芸 整理報導/責任編輯:姚瀚宇)

相關新聞

今日整點新聞

九評共產黨引發三退大潮

目前退出中共黨、團、隊總人數

隨處可看新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