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邀里長組團赴中國旅遊接受招待 檢方起訴2人

台灣彰化地檢署經偵查終結,認定台商鄭男涉犯《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罪嫌;里長蔡男涉犯刑法第143條投票受賄罪嫌,於2024年2月6日偵查終結向法院提起公訴,資料照。 (謝五男/大紀元)

【新唐人亞太台 2024 年 02 月 10 日訊】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姚玎霖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和美分局偵辦鄭男、蔡男等人,經偵查終結,認定鄭男涉犯《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罪嫌;蔡男涉犯刑法第143條投票受賄罪嫌,於2月6日向法院提起公訴。

彰化地方檢察署表示,經查鄭男明知中共政權係中華民國敵對的境外勢力,設有對台統戰工作機關,該組織、機構或其派遣的人均屬《反滲透法》所規定的滲透來源,也明知對於有投票權的人,不得行求、交付不正利益而約定其為一定投票權的行使,仍為達與中共「統戰辦黃主任」等共同影響中華民國國總統大選選民投票意願的目的。

檢方說,鄭男受「統戰辦黃主任」的委託、指示及資助,接受黃指示,免費招待選民前往大陸地區旅遊,而假藉招待旅遊名義,於2023年11月18日至23日,透過蔡男招攬具有台灣選舉權的投票權人共18人組團赴大陸東莞旅遊,並由鄭男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總共新台幣36萬元。

檢方表示,該團出發前即成立LINE「東莞旅遊」群組,鄭男並於2023年11月11日傳送訊息予蔡男在今年總統大選中支持特定總統候選人,蔡男也回說所有人都支持。隨後鄭男於2023年11月18日,在群組上預告當天晚宴有「東莞市黃江鎮副鎮長肖男跟大家聚餐。當晚,在鄭男所經營酒店內,除肖男外,另有黃江鎮副書記林男等中共官方人員陪同用餐。

另外,2023年11月20日於晚宴敬酒時,鄭男向團員再度公開表達及要求團員於這屆總統、副總統暨立法委員選舉中,要支持特定政黨總統候選人。蔡男則在場舉杯表示沒問題。

(轉載自《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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