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寶村拒小牛牧場建雞舍復養 彰化縣農業處:依法處理

彰化縣政府農業處副處長蕭麗玲陳情代表縣府接收陳情書傾聽民意

【新唐人亞太台 2024 年 03 月 07 日訊】彰化縣漢寶村民擔心小牛牧場興建雞舍復養,導致臭氣熏天,滋生病媒蚊蟲,管理不當恐引發禽流感影響居民,容有損及人體健康之虞。

彰化縣漢寶村小牛牧場在漢寶村海尾聚落的上風處,下風處集中居住約40%的村民(全村3700人)及離漢寶社區活動中心300公尺內,希望縣府農業單位在審查時,將住民的居住正義一併納入考量,重視居住權利及生活環境的影響。

許姓住戶與彰化縣政府農業處副處長蕭麗玲陳情
許姓住戶與彰化縣政府農業處副處長蕭麗玲陳情
民眾懇請鈞府廢止其畜牧登記並註銷登記證書,以求彰顯公權力,藉免落入怠惰之疑義
民眾懇請鈞府廢止其畜牧登記並註銷登記證書,以求彰顯公權力,藉免落入怠惰之疑義

依據民法第793條同規定:土地所有人於他人之土地、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有臭氣及其他與此相類者侵入時,得禁止之。112年5月5日在社區活動中心召開說明會及112年11月15日召開協調會,兩次的說明會及協調會都破裂,民眾向縣府抗議,阻止畜牧場興建營運。

村民質疑一:小牛牧場申請建築線為何可以申請,因為前道路為八洲排水幹線的防汛道路。

村民質疑二:小牛牧場前業主清福牧場在104年2月初因禽流感遭防疫所全數撲殺後,從105年年底至110年年中是完全沒有在飼養既已經沒有飼養事實為何可以取得農許?

村民質疑三:小牛牧場在111年的10月底11月初取得農業證明,而當時已經將禽舍拆除了並種植番石榴苗株辦理過戶,顯見以確認改為農業使用,再重新申請農許養雞,應依新設立雞場標準,不予核准。

村民質疑四:小牛牧場經過兩次牧場更名及同年一個月兩次易主這還算是舊場復養嗎?

村民質疑五:透過不對等的飼養數量取得農業證明,質疑公務人員便宜行事有圖利之嫌。

漢寶村民聚集到彰化縣政府前廣場陳抗
漢寶村民聚集到彰化縣政府前廣場陳抗

對於漢寶村民反對養雞場設置問題,彰化縣府農業處表示,傾聽地方民意,將依法妥善處理,由於養雞場申請過程符合合法程序,縣府依法辦理,針對行政救濟部分,相關利害關係人已提起訴願,將於明(8日)於農業部召開訴願委員會審議,後續再依訴願決定結果辦理相關行政程序。將要求業者加強與地方溝通,改建完成後確實做好汙染防制措施、敦親睦鄰工作,以利在地永續經營。

漢寶村民拒建小牛牧場,擔心管理不當恐引發禽流感影響居民,容有損及人體健康之虞
漢寶村民拒建小牛牧場,擔心管理不當恐引發禽流感影響居民,容有損及人體健康之虞

縣府農業處表示,有關漢寶村抗議養雞場設置一案,經查該場89年即登記設立,領有畜牧場登記證書,飼養白肉雞36000隻,104年1月31日因爆發禽流感而管制、2月4日撲殺,於同年8月19日通過復養申請,至今牧登系統未有停養紀錄,110-111年期間有2次買賣讓渡畜牧場紀錄,目前場名為小牛畜牧場,畜牧場登記場名及負責人變更,程序合法,該牧場仍存續,故仍屬於既存舊場,無涉復養問題。 

漢寶村民搭乘遊覽車到鄉公所陳情、去縣政府抗議,阻止畜牧場興建營運
漢寶村民搭乘遊覽車到鄉公所陳情、去縣政府抗議,阻止畜牧場興建營運

農業處指出,該筆地號於110年12月14日取得容許使用,欲改建為水濂密閉式白肉雞舍,預計飼養規模為79,055隻,屬合法舊場改建為現代化飼養設備,依法向公所申請建照在案。小牛牧場東側通路經縣府水資處函復芳苑公所不是屬於縣府轄管區域排水水防道路,且道路編定為芳漢路漢一段679巷,以鋪設瀝青混凝土及劃設道路邊緣白線,供當地住戶進出通路,故相關申請程序合法,至於種植番石榴申請農用證明辦理土地移轉,經洽公所農用證明的核發係以現況認定為標準,不因其領有容許使用函而不同,當時會勘現況地上種植番石榴符合核發標準。

(新唐人亞太電視 許娟 整理報導 / 責任編輯 姚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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