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槍決死囚黃麟凱 提4大執行理由

【新唐人亞太台 2025 年 01 月 17 日訊】新聞首先帶您關心,法務部昨天晚間執行死囚黃麟凱的槍決案,指出這一起案件,為犯罪情節最嚴重犯行、手段殘忍,符合113年憲判字第8號最嚴密法律程序,以及沒有司法救濟程序進行中等4大執行理由。黃麟凱在2013年間因為與前女友財物糾紛,殺害前女友與前女友的母親,最高法院在2017年判處死刑定讞。台灣最近一次執行槍決時間至今將近5年,目前還有36名死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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