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鼓勵台商回台投資,經濟部設立投資台灣辦公室,協助行政流程外,行政院也針對台商將海外資金匯回台灣設立專法,列為本會期最優先法案,台商在2年內,將回台資金申請實質投資,就能享有租稅優惠,將給予第一年8%,第二年10%的優惠稅率,也就是說,未來可以退稅12%和10%,預計109年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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