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聚眾鬥毆頻傳,行政院長蘇貞昌指示修法,刑事局提出修法建議,放寬刑法妨害秩序「公然聚眾」的認定標準,未來只要超過3人就算聚眾,員警兩次命令解散不從,可依現行犯逮捕。法務部表示,修法前後架構相同,只是在定義上更明確,讓警方有參考的標準。
目前退出中共黨、團、隊總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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