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新聞自由持續遭到打壓,幾乎蕩然無存。香港警方今天(22)表示,將修改《警察通例》中「傳媒代表」的定義,不再認可由記者協會或攝影記者協會發出的會員證,而是必須由港府審核通過,等於香港政府同意才可以採訪,修訂將在明天生效。對此,香港立法會議員許智峰批評,警方的修例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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