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消防局近日接獲民眾檢舉循線查獲,在楊梅區一處鐵皮倉庫內,有業者大量囤放爆竹煙火,立即派員赴現場稽查,發現不但充斥著各式一般爆竹煙火,且總火藥量預估近4,300公斤。因負責人未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4條以安全方法進行儲存,也未依第22條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消防局當場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32條逕予沒入,並開罰負責人新臺幣6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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