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婦女在職場上的不平等待遇,一直是外界關心的議題,雖然台灣已經有《性別平等法》的制定,但還是有很多懷孕與已婚婦女,在職場上受到不友善的對待。
立法院下周因為選舉停會1周,今天趕在停會前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案,釋放利多。修法增訂雇主應給勞工5天有薪產檢假,男性的全薪陪產假也從現行的3天增加為5天。此外,修法也提高僱主在薪資、升遷上的「性別歧視」罰則,從現行最高50萬元,一口氣增加到 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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