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機食安誰把關? 擬7月1日需標有效日期

【新唐人亞太台 2017 年 03 月 13 日訊】再來看到,無人販賣機在台灣掀起熱潮,食品更從手搖飲料到甜點,通通都有,但食安問題備受關注,食藥署正式發布,「以自動販賣機販售食品自主衛生管理指引」,要求業者從生產、運輸到保存,都應符合食安法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違者最高可罰2億元

自動販賣機什麼都能賣,從手搖飲料到蛋糕,應有盡有,但製作過程看不見,你吃得安心嗎?

民眾 陳小姐:「因為沒看到它(自動販賣機)泡的過程嘛,對啊,然後(店面)手搖飲是可以在現場看他泡的過程。」

民眾 謝先生:「放一點檢驗證明在(自動販賣機)旁邊吧,SGS那種的隨時檢驗之類的,我才敢去買,至少有人把關這樣,(不然還是會擔心製作過程?)對啊,因為它飲料機,販賣機很多的工廠都很奇怪啊。」

食藥署預告,未來業者販售的手搖飲料,要比照包裝飲料,從品名、內容物、添加物名稱,到負責廠商資訊都要標示清楚,尤其散裝食品,業者必須明確標示有效期限。

食藥署食品組簡任技正 林旭陽:「因為有部分的產品它是在工廠或是店內製作完,大概簡單的封裝之後就放到販賣機裡面去販售,所以我們這次在自動販賣機的標示規定,希望加強業者,規範業者的標示,去讓業者去自主管理,他的產品有效期限。」

食藥署表示,草案公告後60天內將蒐集各界意見,預計7/1就會上路。未來業者一旦違反食安規定,可裁罰3到300萬,若標示不實,可裁罰4到400萬。

新唐人亞太電視 邱添喜 詹詠茹 台灣台中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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